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0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各高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深入研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当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工作,定于2009年3月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会期一天。18日报到,20日上午离会。
二、会议地点
南京大学南苑宾馆
三、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主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处室负责人、教育部直属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以及部分省(区、市)属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会议费用由我司承担。
2.报到地点为南京大学南苑宾馆(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9 号,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
3.请与会者于3月6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会务组,会务组将根据参会代表的行程,安排专人接站。
联系人及电话:
费俊峰:13905179706 025-83593765(O)
徐 花:13813864620 025-83593765(O)
传 真:025-83688933
电子信箱:pkxlzx@163.com
附: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报名回执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转自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