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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linjing 作者: linjing 时间:2009-01-23 20:29:34 访问次数:1246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09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辅导员,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举办“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以下简称辅导员研究会)、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
  网络支持单位:新华网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09220日。
  三、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2008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2008年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五、评选名额
  1“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
  2“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
  六、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各高校要积极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每校限报1人),将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报名表(该表可在我司主页
www.moe.edu.cn和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www.gxfdy.edu.cn下载)及相关材料于2009220日前寄辅导员研究会(以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
  2.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上报人员进行评审,以专家意见为主,结合网上投票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3.表彰宣传:组织立德树人,与爱同行”——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颁奖晚会;邀请获得“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参加2009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获得“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将入选我司组编的《立德树人》系列丛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获得者的先进事迹。
  七、有关说明
  (一)各高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二)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三)相关信息及网上投票等有关事宜,请关注新华网及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辅导员研究会联系人:
  王海宁,0531-8836283613969098567
  电子邮箱:
fudaoyuan@sd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18楼裙楼128“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邮编:250100
  教育部思政司联系人:
  韩丽颖,010-66096672
  附件: 
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09121

(转自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