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我司定于2008年9月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9月9日(周二)报到,9月10日开会,会期一天,10日晚离会。
二、会议地点
浙江大学国家科技园国际交流中心(科技雅苑大酒店,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国家科技园内)。
三、参会人员
首批21个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主任或办公室主任1人。
四、会议内容
1. 征求对《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管理办法》的意见。
2. 征求对《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培训大纲》的意见。
3. 研讨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五、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会议费用由我司承担。
2. 请各有关高校于9月3日前将参会人员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会务组。
会务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浙江大学)办公室
办公电话:0571-88273323
传 真:0571-88273323
邮 箱:fdy@zju.edu.cn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